返回 Google 主页
 数字千禧年著作权法案

主页

Google 大全

Google 隐私中心

Google 隐私政策

Google隐私常见问题

Google 服务条款

我们公司的政策是对于符合数字千禧年著作权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该法案之全文可从美国版权局网站上获得,http://lcWeb.loc.gov/copyright/)和其他所适用的知识产权法律的声称侵权通知作出回复。回复可能包括对被声称为侵权行为之标的之材料予以删除或使其无法被访问和/或终止用户。如果作为对该等通知的回应而删除该等侵权内容或使之无法被访问,我们将本着诚信的基础尽力试图联系受影响的网站或内容之所有人或管理者,从而使该其能够根据该法案第512(g)(2)条和第512(g)(3)条之规定作出反通知。我们公司的政策是就我们对其采取行动的所有侵权通知作出记录。与所有法律通知一样,一份侵权通知可能被送至一个或多个可能将其内容公开发布的第三方。

关于网上搜索和所有其他产品的侵权通知

如欲向我们提交一份侵权通知,您必须提供一份包括以下所述各项内容的书面形式的信函(以传真或一般邮寄方式-但不得以电子邮件方式,除非有事先协议)。请注意,如果您针对侵犯您著作权的产品或行为作出重大的不实陈述,您将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害(包括其花费和律师费用)承担责任。实际上,在最近的一个案件中(详情请见 http://www.onlinepolicy.org/action/legpolicy/opg_v_diebold/),一家发出侵权通知旨在寻求对某些受到公平使用原则保护的网上材料予以删除的公司被裁定赔偿该等花费和律师费用。该公司同意支付的赔偿额超过10万美元。因此,如果您不能确定某一网上内容是否侵犯了您的著作权,我们建议您首先与律师进行联系。

为加速我们对您的请求的处理,请使用下列形式(包括各项之标号):

  1. 对于您认为已受到侵权的著作权作品提供充分细节以便将其认出(例如,"受到侵权的著作权作品是登载在 http://www.legal.com/legal_page.html 网站上的文字"),或提供其他足以指出被侵权的著作权作品之信息(例如,"受到侵权的著作权作品,是由 Dudley Smith 所著、由 Smith Publishing 出版社出版的《Touch Not This Cat》一书,国际图书版权编号为#0123456789")。
  2. 指出您所声称侵犯在上述第1项中所指的著作权作品的材料。

    对于网上搜索,您必须确定每项搜索结果与声称包含侵权材料的网页直接相连。这需要您提供(a)您所使用的搜索请求,和(b)每项被指称为侵权的搜索结果之URL。

    例如,假设您使用关键字 "google" 在 google.com 中进行了一项搜索,并发现第三及第四项搜索结果直接与您认为侵犯了您在上述第1项中所指的受著作权保护的文句之网页相联。在此情况下,您应提供以下信息:

    搜索请求: google
    侵权网页: www.infringingwebsite.com
    directory.infringingwebsite.com

    如果您将在一项删除请求中发送大量的URL,请同时将该通知的一份电子版本发送至 removals@google.com

  3. 提供使 Google 能够与您取得联系所需的合理充足的信息(最好为电子邮件地址)。
  4. 如果可能,提供使 Google 能够通知被声称侵权的网页或其他内容的所有人/管理者所需的充足的信息(最好为电子邮件地址)。
  5. 包括以下陈述:"我本着诚信的基础相信上述所称构成侵权之对著作权材料的使用未经著作权之所有人、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权。"
  6. 包括以下陈述:"我发誓,并愿就所作伪证受到惩罚;通知中的信息是准确的,并且本人为著作权的所有人或经声称被侵权的该独家性权利之所有人之授权而代表其行事。"
  7. 在该文件上签字。
  8. 将该书面信函寄至如下地址:
    收件人: Google Legal Support, DMCA Complaints
    Google, Inc.
    1600 Amphitheatre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 94043
    或,传真至: (650) 963-3255
    收件人: Google Legal Support, DMCA Complaints

    请注意,我们会将所收到的每一份法律通知之复本送至第三方合作者以供公开发布并作出评注。在此情况下,您的信函(在您的个人信息被删除后)将被转交至 Chilling Effects(网址为 http://www.chillingeffects.org)予以公开。如欲浏览该等被公开信函之示例,请登陆以下网址 http://www.chillingeffects.org/dmca512/notice.cgi?NoticeID=861 。一个与您的被公开信函相连的链接将显示在 Google 搜索结果中以取代被删除的内容。

反通知

受影响网站的管理者或受影响内容的提供商可根据数字千禧年著作权法案第512(g)(2)条和第512(g)(3)条之规定作出一项反通知。当我们收到一份反通知,我们可能会恢复被异议的材料。

如欲向我们提交一份反通知,您必须提供一份包括以下所述各项内容的书面形式的信函(以传真或普通邮寄方式-但不得以电子邮件方式,除非有事先协议)。请注意,如果您针对某一产品或行为未侵犯他人之著作权作出重大的不实陈述,您将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害(包括花费和律师费用)承担责任。因此,如果您不能确定某项内容是否构成对他人著作权之侵犯,我们建议您首先与律师进行联系。一份反通知的示例可从如下网址获得 www.chillingeffects.org/dmca/counter512.pdf

为加速我们对您的反请求的处理,请使用下列形式(包括各项之标号):

  1. 指出已被 Google 删除或使其无法被访问之材料的特定URL或其他可被独特识别的信息。
  2. 提供您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和一份您同意受您地址(或如您的地址在美国以外,则为加利福尼亚州桑塔克莱瑞郡(Santa Clara County))所在之辖区的联邦地方法院管辖,且您将接受在第(c)(1)(C)分项下发出通知之人或其代理人作出对法律文件之送达。
  3. 包括以下的陈述内容:"我发誓并愿就所作伪证受到惩罚:我本着诚信的基础相信,对于上述每项搜索结果、信息或其他内容项的删除或使之无法被访问是错误的,或是由于对该等将被删除或使之无法被访问的内容所作的错误认定而造成的,或该等投诉中所指出的材料已从指出的URL删除或无法被访问且将不再被显示。"
  4. 在该文件上签字。
  5. 将该书面信函寄至如下地址:
    收件人: Google Legal Support, DMCA Counter Notification
    Google, Inc.
    1600 Amphitheatre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 94043
    或,传真至: (650) 963-3255
    收件人: Google Legal Support, DMCA Counter Notification

终止帐户

许多 Google 服务没有帐户持有人或用户。对于具有账户持有人或用户的服务而言,Google 将在适当情况下终止反复侵权者。如果您认为某一帐户持有人或用户是一个反复侵权者,请按照以上指示与 Google 的 DMCA 代理人联系并提供充分信息以便使我们能够证实该帐户持有人或用户为反复侵权者。

o ooO